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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2001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令之最新覆盖范围

美里中华总商会接获砂拉越中华总商会通知,
从2017年4月1日起,
凡在『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指定的63项次领域行业中,
雇佣10名或以上本地员工的雇主,
皆须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

倘若有关雇主没有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
为雇员缴纳总月薪1%的基金,
一旦被查获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最高坐牢1年,
或两者兼施。

惟,聘用5至9名本地员工的雇主,
则可选择性是否要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
有意注册的雇主,
其缴纳基金为雇员月薪的0.5%。

此项法令修正后受影响的商家甚广,
美里中华总商会特透过面子书将此讯息传达予会员商家。

有关注册表格可从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官方网站,
www.hrdf.com.my下载。

以下是『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对制造业、采矿业 及服务业领域进行的修订:

1. 领域:制造业以及矿业
≥10名马来西亚籍员工:征收率1%
≥10名马来西亚籍员工,缴足资本条件已删除:征收率1%
5-9名马来西亚籍员工(选择性注册):0.5%

2. 领域:服务业
≥10名马来西亚籍员工:征收率1%
5-9名马来西亚籍员工(选择性注册):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