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華日報 (剪报)
(美里25日訊)美里中華總商會是在接獲國民登記局通知,
美里中華總商會一職員表示,基督徒規定在教堂, 佛教徒須在廟宇或鄉團注冊的條例原本就是國民登記局婚姻注冊的其 中一條例,只是之前都沒有真正去執行, 但是如今在接獲國民登記局的指示就必須根据條例去執行, 否則即使基督徒新人成功在商會注冊並領取結婚証書, 當所有文件呈交到古晉后一樣會被退回,被判注冊無效。
基督徒中總註冊無效
一名公會前會長陳氏指出,他今早接獲朋友來電探詢和告知, 一對信奉基督教的新人前往美里中華總商會進行婚姻注冊不果的事件 。
他說,該會之前有一名被委任的助理婚姻注冊官, 但未曾聽說這個情況。可是該會推荐的助理婚姻注冊官卸任, 就沒有再推荐新的助理婚姻注冊官。
他說,因為男女新人都是基督徒, 中總建議他們可選擇到教堂或國民登記局注冊。
基督徒規定在教堂,佛教徒須在廟宇或鄉團注冊的條例, 惟這些細節一般不為多數人所知,所以很容易被忽略。
根据國民登記局指示,規定凡是男女新人在大馬卡記錄的資料中, 兩人來自同一宗教信仰,就必須前住宗教場所進行婚姻注冊, 否則注冊程序就不會受理。
不同宗教者准中總註冊
但是,如果這對男女新人中,其中一人是佛教徒, 另一人是基督徒的話,那麼不論是教堂或鄉團都允許進行注冊, 否則,純基督徒只能到教堂, 佛教徒只能在鄉團或廟宇進行婚姻注冊。
中總職員指出,之前曾出現過一兩次的“漏網之魚”, 結果文件到古晉后被判無效,結婚証書被追回消毀, 新人需重新提出申請。
因此,在接獲申請進行婚姻注冊時,中總都會審核新人的背景資料, 了解男女新人的宗教信仰,如果發現兩人都是基督徒, 就會告訴對方須到教堂進行婚姻注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