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书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所需证件 : 1. 男女双方身份证 - 正本及影印本 1 份 2. 男女双方出生纸 - 正本及影印本 1 份 3. 男女双方个人相片 - ( 蓝色 / 白色背景 护照型 ) - 各一张 4. ( 若再婚 ) 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书 - 正本及影印本 1 份 5. ( 若不足岁 ) 父亲身份证 / 父亲之死亡证书 / 父母离婚证书 / 法庭监护人之相关文件及身份证 - 正本及影印 1 份 申请结婚注册手续 :- 普通 1. 先到美里国民登记局 ( JPN MIRI-UTC ) 索取申请结婚表格 JPN.KC01F 。若超过 35 岁以上或 其他州属公民者 , 例如西马及沙巴州属 , 须索取 SA-81 宣誓书填写。 2. 男女结婚人一同将填妥之申请表格及 SA-81 单身宣誓书交到法庭 / 县公署 / 律师楼 ( 受委任之宣誓官 ) 宣誓。申请表格及 SA-81 单身书要经宣誓官签名及盖章后方为有效 。 3. 将申请表格交至美里国民登记局 , 由该局职员通过电脑审查结婚人资料及缴费 RM20 。再经该局职员签名及盖印后方为 有效。 4. 将签妥之申请表格交来本会办公室预约注册日期 ( 须排期最少 21 天 , JPNKC.01F 表格有效期为 6 个月 ), 并缴付 RM100 行政费 ( 附送 2 个放结婚证书透明文件夹 ) 。 年龄不足 21 岁 1. 先到美里国民登记局索取申请结婚表格 JPN.KC01F 及黄色表格 JPNKC01B 。 2. 填妥之表格须在父亲陪同下亲临美里国民登记局签名同意。若当事人之父亲过世 , 可由母亲签名 , 但必须出示父亲之死 亡证书供当局核验 . 假如父母离异 , 则由法庭宣判之监护人签名。 该局职员通过电脑审查结婚人资料 , 缴费 RM20 。申 请表格及黄色表格 JPN.KC01B 要经该局职员签名及盖印后方为有效。 3. 将申请表格交到法庭 / 县公署